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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 事实婚姻的认定以及处理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6日 来源:西安专业婚姻律师
[导读]:  李露律师,西安专业婚姻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

 李露律师,西安专业婚姻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

  现在的年轻人都比较自由,也不愿意过早的被婚姻所束缚,所以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太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也有很多人都会在婚前与他人同居,在同居的时候肯定会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形,在分手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先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三、离婚与同居财产处理的不同

  1、处理依据不同。解除婚姻关系按照的规定处理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处理。


  2、法律保护模式不同。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第十八条列举的财产以外,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夫或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则以财产取得方式确定产权,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其行为模式不同,后果模式也不相同。


  3、经济帮助的条件不同。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同居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则需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才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的收入来源都用于了双方的基本生活,那么就应当将这一部分来源认定为财产混同,如果是同居之前就有的财产,然后用于同居生活,这一部分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同居的财产分割与离婚还是有所不同的。以上就是;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事实婚姻的认定以及处理

  结合现行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我国在一定的范围内是事实婚姻的认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


  1994年2月1日是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分割线。在此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应有的保护。不管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等情况的存在,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确定为事实婚姻的认定。


  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被确定为事实婚姻的认定。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以及处理及其相关问题。事实婚姻的认定和处理是一个有很长历史的发展问题。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事实婚姻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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